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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随时联系咨询)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的业务主要包括: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展览比赛活动等。
北京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的要求主要包括:
1. 公司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 公司需具备开展网络文化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 公司需具备相应的网络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确保网络文化活动的安全。
6.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违法记录。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包括:
1.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公司章程。
4.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劳动合同。
6. 域名登记证明。
申请的详细流程如下:
1. 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准备所有所需材料。
2. 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3. 材料审查: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 现场核查:审查通过后,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
5. 制证与领取:审查无误后,文化和旅游局将为企业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办理之后证件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
在有效期届满前,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以保持许可证的有效性。
建议在办理前联系咨询我们了解新的政策以及更好的协助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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